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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篇-第十三篇-暴政恶法(为什么少数人能够奴役多数人)

时间:2017-03-22 02:53来源:轩辕网原创 作者:大BOSS 点击:
——人类历史是一部多数暴政史,而不是少数独裁史
——人类历史是一部多数暴政史,而不是少数独裁史
 
人类历史以来,暴政都是存在的,法律都是镇压人的,而不是保护人的。有些喜欢为历史翻案的人拍了一部《新水浒》,其中宋江斩杀黄文炳的一段,将黄文炳描绘成了铁面无私的护法者,他竟然义正言辞地指责宋江犯了王法。那么我请问,宋江写了一首诗就要面临斩首甚至是凌迟,这是什么王法?有人说,水浒是强盗。那么游击队反抗日本人的暴政也是强盗么。恰恰是因为天下无道,所以他们替天行道。
 
人类暴政史
 
——毛泽东说,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迷信。
 
      确实,对法律的遵守并不代表人心的正直。政府让你相信他们,只是为了更好地统治你。
      我们不要因为今天的法律是保护人的,就以为法律一诞生就是保护人的,我们也不要以为今天的人善良的,就以为人类的一诞生就是善良的。
      大饥荒时要入党就要先学打人,干部要把妇女的奶子挤出水来。在那个罪恶的年代,你没有粮食证,就得饿死。看到烟筒冒烟,我们就会慑慑发抖,因为那可能是人肉。红色高棉统治下因为饥饿偷一个红薯,就会被锄头处死。翻开希伯来圣经,你会发现十七条石刑,是什么让这些人如此残忍。
      1978年红色高棉进行百春大屠杀,斩首平民,强暴女性,突刺儿童,手法比四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杀还要残酷。小孩一听见波尔布特的名字就立刻停止哭泣。
      中国历史有一怪像,忠臣谏臣,尽忠无私,赤心为国的,正天子不义,为皇上好的,都被纣王炮烙,费仲尤浑等反倒活下去。
      蒙哥马利事件之前美国规定黑人妇女必须给白人让座。
      直到蒋介石败走台湾之前,对奴婢下人用私刑也是大陆默认的法律,虽然中华民国宪法已经颁布了38年。
      冠冕堂皇的奴役是合法伤害权,狱吏残酷折磨犯人就是“立法”,目的是警告其他人不给送东西的下场是多么悲惨。万历二十八年,税官如狼似虎,他们敲骨吸髓,是穷凶极恶而又披着合法外衣的强盗。
      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就要自焚。一位印度王公的妻子因为有孕在身,就只好好等生下孩子之后再跳入柴火之中自焚。
      中国历史书对吃人的坦然和对所谓大逆不道的愤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王安石变法这样的伟大创举让他们歇斯底里,而吃人不判罪却让他们习以为常。明朝太监听信道士的“人以人补”,以为吃儿童可以阳物复生,于是到穷乡僻里欺骗愚民去购买儿童,养入府中,每杀一童,厨子提刀追赶,幼童奔走哭号。
      林千之在任钦州知州期间,有个神医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治病。于是,林千之便派人在本州境内抓捕到处捕捉少女,并将她们杀死制成肉干,当药食用。嘉定十年,其暴行败露,朝廷只是将其罢免。
      羯族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专门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唤做“双脚羊”,夜间供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
      野蛮人吃人不感到恶心。赵思摜吃活人的心肝,吃活人人胆上千个,刽子手习以为常。他对部下说:“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中国历史富人纳税很少,穷人纳税很多。自古以来,官员鱼肉百姓,视百姓为牲畜,牛马,猪狗。今天我们的官媒还将索罗斯这头金融大鳄视为餐桌上的苍蝇,言下之意就是将百姓视为桌上的鱼肉,那么请问谁在吃我们的百姓。
      清政府的兵比国民党的兵穷凶极恶十倍。大清时串通洋人报销的恶习就有了。
      其实法律是最大的暴力和最大的利益集团,之所以如此又是因为人性的自私和残暴。你不是罪犯公安局能得你么,这就是假设公安局完全正义而且抓人毫无错误。你不犯罪为什么跑,逃跑不逃跑并不是在于犯罪与否,而在于是否会判有罪遭受残酷待遇,这因为不公正的法律大量存在。在专制中所发现的每块金子都属于国王,而国王留给人民的只是金子上的灰尘。
      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法律意识,为什么毛泽东不鼓励人民告状,而要鼓励造反,因为自古以来穷人告状都是没用的。状纸不合格式从武松状告西门庆时期就有,不是今天法官的发明。
 
人的素质决定法律宽严
 
——如果的人的素质低下,那么严格的法律只会招致暴政。
 
      人到底有多邪恶?一切法律之制定,都是因为人类的不自觉。人的自觉性越低,政府的强制性就越强,同样法律就越恶。
      中国人有多少人喜欢秦始皇,就有多少人喜欢暴政。其实是中国人的素质决定了统一六国的只能是残暴的秦始皇而非道德的孔子。恶吏不明法律令,这么判断今天中国多数是恶吏。
      克格勃不是列宁斯大林的发明,他们的前辈罗伯斯庇尔时代就有秘密警察。
      人有什么样的习惯就会用什么样的法律处置人,习惯和内心接受欺压的人也会欺压别人,文革时期侮辱妇女的种种行为代表了他们的素质。所有刑讯逼供都是来自于人说谎的习惯,如果人不会说谎,那么就不会残酷的刑讯逼供。
      警察对嫌疑人大喊大叫,其实这是习惯侵犯个人的行为,无论章程如何规定,最终警察办案都要依照他们个人的语言习惯依附于民族和群体的文化习惯。  
      越卑鄙的人们需要越残酷的刑法来对待,人天生屈服于暴力。我们同样要承认,在没有建立廉耻心之前,鞭笞是最有效的刑法。
       孟子提仁政,是中国历史的一大进步,今日回首,如果没有孟子,人们认为暴政都是合理的。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暴力必须要以暴力对抗,而非暴力引发更多的暴力。如果人没有素质,习惯压迫暴力,那么严格执法就会变成暴力。
      当然我们必须要承认,今天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大多数中国人反抗国民党腐败暴政的历史选择,他的执政合法性是人民选择的结果。
      一切酷刑实际上都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害,反映了人性的恶,反映了个人所面对的一切,越是残酷的刑法越是反映出社会的恶的程度。人的道德越高,刑罚就越轻,如果人都是天使,不但刑罚不复存在就是法律也该废除。
 
3恶法之下必有末日
 
——为什么中国那么专制,因为每一次道德败坏,人们想解决这一问题依靠的是酷刑,于是就有了专制社会。
 
      如果每天出门买个菜都要被查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要拘留,这就是恶法。
依法治国,不是让人民屈从于法律,法治也不是依法治人民。
      如果捞人盛行,那么司法制度就会以谋财害命为主。
      总有那么一群人,不想着怎么提高的自己专业素质,不研究自己怎么长能耐,凭我的真本事。往小说占奸吃巧,往大了说告密出卖别人,靠出卖别人谋求富贵。像吴之荣,黄文炳,今天那些人给黄文炳翻案其实鼓励告密文化。
      为什么即使是挨板子,古代农民还是一有机会就偷窃,没有过过穷人生活的人很难理解这种早不保夕的生活。
      总会有人说,中国问题多是法律不残酷,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错误认识。第一,犯了法律是公正的假设的错误,事实上,法律总是保障那些权贵,法律越残酷,平民受害越深。第二,在体制下,一切罪名都可以栽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想要打击谁,就打击谁。第三,文革时期的法律最残酷,一句话说错了就耳朵穿钉子,最后中国的下场我们今天都看到了。最后,如果看看全世界,法律越残酷的地方,越是暴政,人口素质越低下。
      今天,很多中国人宣扬暴政,他们并不知道宣扬暴政的前提就是认为社会上多数人是坏人。那些渴望恢复酷刑的人们,应该自己首先去体验一下警察的酷刑。大清是世界上刑法最残酷的国家,也是司法最不公正的国家之一。重典固然反应了人的素质低下,也反应了人的残忍。内心不仁,必人相残害。
      总有身边和网上的人说,法律不严格,要是闯红灯都撞死,偷东西都枪毙。世界上就没有坏人了。文革时候,侮辱毛主席画像就要殴死,大清时候给英国使节的食物保管不善,所有下人都要挨板子。这种头脑简单是造成几千年社会停滞和悲剧的主要原因。今天中国严刑酷法只能加剧全民腐败。
      孟德斯鸠说,因为人类是邪恶的,所以法律不得不假定人类比实际的状况要好。纵观历史,刑罚愈严厉,起义就愈接近。而世风每况越下,刑罚就越残酷。
      清代死刑有八百种,刑法有四千种,这实际上了反应那个社会愚昧至极、自私透顶、腐败无度。
      我不止一次听一些人说,如果我当皇上,所有犯法的人都处以极刑,天下就能太平了。我得说,你再残忍能残忍过印第安人么?他们吃人,后来灭绝了。
     我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并不是赞同鸡奸行为就要乱石砸死。
      什么是头脑简单,头脑简单是就是认为警察可以打死犯人,偷东西剁手指头,狱警打死犯人不用受惩罚。
      我们将法律粉饰得很公正,还不如没有法律。凌迟之法之所以残忍,是因为公刑,能对素不相识之人下此狠手,而私刑是因为当年有仇有情可原。
      如果暴力不解决问题,那么法律就不应该使用暴力,作为公正的代表,法律是最不应该使用暴力的。
无论法律宽严,恶人总会占便宜。而且恶法的后果是社会的不公正,国家的邪恶。越是严酷的刑法,越是保护坏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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